“喜当爹”是一个网络热词,但现实中,这种将他人子女错认为自己子女进行抚养的情况却牵涉到复杂的法律问题。4月16日,滁州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喜当爹”的李某要求女方赔偿自己抚养孩子期间支出的抚养费15万余元。
■案情回放:抚养了6年的孩子不是亲生的
李某家地处滁州的农村,平日里在建筑工地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虽然辛苦但收入尚好。2013年,李某结识了江西女子苗某,两人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2014年,李某和苗某在滁州当地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热闹的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工作关系,李某经常在外地工地一待就是数月,苗某则在市区酒店打工,小两口聚少离多,但感情尚可。
2015年初,苗某在当地医院产下一名男婴。李某和苗某都需要打工养家,孩子一出生就成了留守儿童,平日里由李某的母亲照料。李某时不时地寄钱回家,但也不固定,苗某工作地点离家稍近,但也只能保证休息日回家照料孩子。一家人的日子虽然艰辛但也平静。
2020年,孩子到了入学的年龄,李某和苗某因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孩子的户口也一直没有着落,面临着无法入学的窘境。李某到公安机关咨询,户籍民警告诉他,现在政策放宽了,只要和孩子到上海亲子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做个亲子鉴定,证明血缘关系,孩子就可以落户。于是,李某带着孩子来到合肥亲子鉴定服务中心,本以为是例行公事,可拿到合肥亲子鉴定服务中心鉴定报告的时候,李某却如五雷轰顶——鉴定报告显示李某不是孩子的生父。李某又气又恼,气的是苗某竟然背叛了他,恼的是自己抚养了6年的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
此后,双方激烈的争吵可想而知,苗某带着孩子一走了之,回了安徽老家。李某仍然难消心中的愤懑,一纸诉状将苗某告上法庭,他要求苗某赔偿自己抚养孩子期间所支出的抚养费、医疗费等15万余元。铜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就此案进行了审理。